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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生活綜合
My Tatoo.
身邊的家人朋友都知道我的身上有這麼一個刺青。
想了很久,從五專時候開始,卻遲遲未能下定決心。
直到20歲那年,跟自己發了誓,要記住S的驕傲與自信。
跟自己說過的承諾,用這樣的方式深深地刺入血肉,在背上無聲地時時刻刻提醒。
這些年來,隱藏掩飾的很好,卻偶而會忘記。
快30歲了,交出心的同時,也懂得了善待自己。
「我愛你,但是我更愛我自己。」─女王
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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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娜塔西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
安娜塔西雅 於 2012/11/11 21:20 回覆
尤其是自稱的,一整個自我感覺良好!
善待自己是好事,也是應該的,但不能矯枉過正了。
要真正的稱王,被當成王捧在手上
那也要有人心悅誠服的配合才行,否則只是自我感覺良好。
在自己的想像世界裡稱王,我總覺得是自欺欺人。
就像我從來不說自己是帥哥!
帥哥都是別人對我的稱呼…
ex. 麵攤阿姨、郵局門口拉保險的、賣菜的…
都叫我帥哥說... XD
裡面的旁白『你是愛我還是愛你自己』(然後被甩一巴掌):P